文献污损、丢失、违规处理办法
读者免费借阅的文献资料如出现下列情况需支付一定的费用。
1、文献资料污损:读者借阅时发现文献资料有污损、缺页,应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加盖污损章以明责任。文献归还时,如发现有污损、缺页情况,应按文献价格的30%赔偿;文献污损严重无法再次借阅的文献,按文献遗失办法处理。
2、文献遗失:以完全相同版本抵赔,如在30天内无法赔偿完全相同版本的图书,则按以下细则处理:
① 单卷纸本文献遗失,10年内出版的,按定价的1倍赔偿;10—15年前出版的,按定价的5倍赔偿;早于15年前出版的,按定价的10倍赔偿。
② 多卷纸本文献遗失其中之一者,按全套文献的总价赔付,余书留存图书馆。如该套书中每册文献有单独的ISBN号和价格,也可按单册文献的价格赔偿,具体赔付办法参照单卷纸本文献赔付标准赔偿。
③ 连续出版物遗失其中之一者,单独赔付,具体赔付办法参照单卷纸本文献赔付标准赔偿。
3、RFID电子芯片丢失或被人为损坏,每片赔偿5元。
4、未办理借阅手续将文献带出馆外:未办理借阅手续,将馆藏文献携于身上、书包或其他物品内带出馆外,一经发现,除追回文献外,还将按文献原价的10倍交纳违约金,情节严重者交送公安机关处理。
5、有以上违规行为,且拒不交纳赔偿金者,本馆将暂停其借阅证的借阅功能。情节较严重者,本馆将根据其违规行为记入不良记录或直接注销其借阅证。